关于加快漳州工业设计创新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漳科〔2014〕22号
漳州市科学技术局 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关于加快漳州工业设计创新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加快漳州工业设计创新发展,导入工业设计先进的理念与成果,提升漳州工业设计的整体水平,推进漳州经济转型升级与跨越发展,现就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鼓励创建工业设计创新中心。支持开展关键工艺、核心技术、共性环节设计等科技攻关,提高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设计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对被认定为市级工业设计创新中心的企业,参照《中共漳州市委、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漳委发〔2012〕12号)文件规定,给予10万元奖励。
二、加快工业设计产业集聚发展。鼓励盘活和优化现有产业园区和传统工业区存量房地资源配置,发展工业设计与创意产业,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建立具有辐射带动效应的工业设计创新示范园区,引导工业设计创新规模化、集聚化发展。
三、加大工业设计人才引进力度。将工业设计和创意人才纳入漳州市紧缺人才引进规划,按市人才引进的有关政策给予各项优惠,积极引进国内外工业设计产业专业人才。
四、建立健全工业设计人才培养体系。鼓励本市高等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设置工业设计和文化创意专业与课程。支持高等院校、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业共建工业设计人才实训基地。与我市签订市校合作关系的外地高校学生来漳实习,按照《关于省外大学学生来我市实习补助的暂行规定》(漳委组综〔2009〕4号)文件规定给予400-1000元/人的补助。
五、落实税收优惠。企业从事工业设计创新活动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设计成果转让,经科技管理部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六、拓宽融资渠道。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工业设计和文化创意服务领域。鼓励银行和风险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拓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范围,加强对工业设计机构及项目的信贷服务。漳州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市创业引导资金优先支持工业设计机构及项目申请贷款、贴息和资助。
七、设立专项资金。从2014年起,连续5年在科技专项经费中每年安排200万元,设立工业设计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设计成果应用示范企业的培育、产业对接项目扶持、重点设计企业(机构)引进、产业支撑体系建设,以及工业设计创新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完善等。
八、促进工业设计成果转化与应用。鼓励制造企业与高校、工业设计机构开展项目合作,重点支持工业设计成果在光电、智能仪表、家电、食品、智能装备等特色产业上的应用。每两年评定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转化应用的工业设计创新优秀成果,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高限额为10万元。
九、提升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水平。每两年举办一届海峡两岸(漳州)工业设计科技创新大赛,加快推进行业协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社会组织建设,强化行业自律作用,形成多层次、专业化、社会化、常态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对新组建的工业设计类协会,视同新组建的工业行业协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
十、加强工业设计及文化创意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和支持申报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对获得国家专利的给予补助。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工业设计创新环境。
漳州市科学技术局 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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